形象工程搞不得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公布了六起違
近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公布了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之一是甘肅省蘭州市榆中縣不顧實際使用大額財政資金建設景觀工程問題。由于存在斥巨資搞形象工程的問題,該縣時任書記和縣長都受到了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給喜歡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黨政干部敲了警鐘。
“不當家不知柴米貴。”一個縣的開支來源于財政預算,財政預算資金不是天上掉下來的,它來源于納稅人繳納的賦稅,稅收收繳起來不容易,地方干部一定要做到量入為出、精打細算,切不可大手大腳,把資金用在刀刃上,才對得起納稅人。
為了打造該縣的“門面”,該縣舉債5300多萬元,修了兩座高達28米、寬達145米的秦漢仿古城門以及兩個小廣場、一座雕塑,作為一個年稅收收入4億多元的小縣,的確稱得上大手大腳“窮操”,須知,這種仿古建筑并不會產(chǎn)生多大的旅游價值、多高的適用價值,從投入與產(chǎn)出來說,這樣的“大手筆”形象工程不要也罷。
該縣在脫貧攻堅期間尚屬于國家級貧困縣,大量的民生項目需要用錢,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這筆資金如果用在改善群眾住房條件、改善城鎮(zhèn)公共設施、改變飲水條件也必將產(chǎn)生相當?shù)纳鐣б?,但該縣時任領導偏偏要搞轟動效應,把錢用在提升貧困縣的形象和面子上,在群眾中留下了華而不實的印象,而且這債務還得自己還。
退一步說,如果一個地方的財力很雄厚、群眾民生幸福指數(shù)高,對打造歷史文化形象標識有強烈需要的,具有必要性的,而且人民代表、政協(xié)委員呼聲很集中的,經(jīng)過規(guī)劃設計并拿出資金去打造什么樓、什么人文景觀、什么項目也是可行的,但作為一個窮得叮當響的小縣,搞這些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就是給財政增加負擔、把有限的資金用在了刀背上,完全沒有必要。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對不切實際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黨紀決不允許,《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一十七條規(guī)定:“盲目舉債、鋪攤子、上項目,搞勞民傷財?shù)?ldquo;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致使國家、集體或者群眾財產(chǎn)和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nèi)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當時任縣委書記的王某某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時任縣長王某受到黨內(nèi)警告、政務記過處分,他們一點不冤枉,并且到了現(xiàn)在結案追責,充分彰顯了問責追責的嚴肅性。
兩名縣主要領導因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被處分,其根本原因還在于政績觀不正的問題、作風上還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問題,倘若始終走好群眾路線,把民生幸福放在第一位,把個人升職看得淡一點,把形象看得輕一點,是斷然不會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的。
“三思而后行”,做任何事情,都必須多考慮幾個為什么、行不行、后果怎么樣、影響如何、群眾滿不滿意、出現(xiàn)萬一如何收場、征求群眾意見沒有、符不符合黨紀政規(guī)法律要求等等問題,充分論證其可行性、必要性、科學性,還需多方征求意見,避免懵里懵懂拍腦袋、拍胸脯就貿(mào)然拍板上馬,淪為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而遭致失敗,后來者當以這些被曝光的案例為戒,汲取深刻教訓,避免重蹈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覆轍。(杜才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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